包括收费项目、电费标准、服务费标准★★、功率范围★、计费单位、收费主体名称、运营单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对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收费实行了价费分离★★★,要求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为确保价格政策走深走实,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价格公示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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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示上述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各单位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将充电收费政策宣讲到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自觉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乱收费行为★★★,做到诚信合规经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属地监管执法责任落实,加强对辖区在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价格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四)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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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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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收费项目、电费标准、服务费标准★★、功率范围★、计费单位、收费主体名称、运营单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对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收费实行了价费分离★★★,要求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为确保价格政策走深走实,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价格公示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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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示上述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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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自觉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乱收费行为★★★,做到诚信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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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属地监管执法责任落实,加强对辖区在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价格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四)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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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