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审核合格的,填写《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6);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告知本人审核结论及原因★,并填写《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7);逾期未参加审核的,填写《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人员汇总表》(附件8)★。
3.提交学信网证明。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
市级资格审核部门将资格审核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文档和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提供或上传的所有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留存。
提示1★★:《资格审核表》内容要在电脑上编辑生成★,打印、签字、盖章后再行扫描;所有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要合并生成一个PDF文档★★,并以★“附件2序号+姓名”方式命名,如“15-宋某某★”。
审核部门:各设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附件1)具体负责,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
2.《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2025年1月15日17★:00前★★,原资格审核部门受理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本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申请,组织复核后,再次做出审核结论,该结论为最终结论;超期限提出异议申请的,不再受理。
4★★.基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的电子证书)(仅限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二★★★、有关事项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办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审核时间:2025年1月7日8:30至1月14日17:00(周六★★★、日除外;期间,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可以通过邮箱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审核范围:参加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且各应考科目成绩在有效考试年度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山西考区应试人员★★★。
1.简要说明资格审核情况,形成加盖本部门公章的上报文件及其附件★,可报送1:1电子扫描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吉林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名单附后)★。
所学专业对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
太原、大同、朔州、忻州、晋中★★★、阳泉、长治、临汾★、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吕梁、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广大考生:
复核通过的,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复核不通过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1. 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考全部科目(含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定于2025年1月8日-9日对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考全部科目(含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包含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等方面),填报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核查。具体通知如下★★★:
附件:1★★、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docx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疑义,请拨打举报电线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吉林考区合格人员承诺情况公示★.xls
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考区核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对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 1月15日17:00前,本人向原资格审核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超期限申请或不申请的★★★,视为对审核结论无异议。
即日起至1月15日16:00★★。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要认真阅读《资格审核注意事项》(附件3)。在规定时间前,按照属地原则,向公布的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资格审核部门电子邮箱发送生成的资格审核材料1:1比例的PDF扫描件(切勿多次重复发送),确保清晰、完整、易辨认★★★。
(三)资格审核中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情形,涉嫌违法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下载《资格审核表》(附件4),对照说明仔细填写★★★,粘贴电子照片★★★,打印后扫描★★★。
2★★.《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和《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按照合格、不合格、逾期未审核的顺序上报。不合格的,说明原因;逾期未审核的,说明情况;异议申请的,备注说明二次审核情况。
(二)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提高约束力★★★,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资格审核工作事关广大应试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我省行业人才储备,时间紧、要求高,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资格审核工作程序扎实组织开展★,提出资格审核结论,并在要求时限内及时上报审核情况和有关材料。
5★★★.党校学历学位考生★★★,毕业院校官网可查询的,提交查询页面截图;无法查询的★,提交党校开具的证明★。
按照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因2024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拟按2023年度考试合格标准暂定应考全部科目(含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变动,另行通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提示2:不得跨地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跨地域提交的,资格审核单位不予审核。
(二)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2)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
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务必于2025年1月17日17★:00前上报如下材料(切勿逾期★,以免延误后续工作)★★: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复核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资格复核,等待复核结果。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资格审核部门,原则上通过电子邮箱接收和提取资格审核材料,不得跨地域接收★★。
发现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存疑的,可以要求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移送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花名表,形成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2)。考试成绩,请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自行查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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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审核合格的,填写《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6);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告知本人审核结论及原因★,并填写《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7);逾期未参加审核的,填写《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人员汇总表》(附件8)★。
3.提交学信网证明。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
市级资格审核部门将资格审核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文档和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提供或上传的所有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留存。
提示1★★:《资格审核表》内容要在电脑上编辑生成★,打印、签字、盖章后再行扫描;所有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要合并生成一个PDF文档★★,并以★“附件2序号+姓名”方式命名,如“15-宋某某★”。
审核部门:各设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附件1)具体负责,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
2.《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2025年1月15日17★:00前★★,原资格审核部门受理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本人提出的书面异议申请,组织复核后,再次做出审核结论,该结论为最终结论;超期限提出异议申请的,不再受理。
4★★.基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的电子证书)(仅限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二★★★、有关事项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办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审核时间:2025年1月7日8:30至1月14日17:00(周六★★★、日除外;期间,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可以通过邮箱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审核范围:参加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且各应考科目成绩在有效考试年度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山西考区应试人员★★★。
1.简要说明资格审核情况,形成加盖本部门公章的上报文件及其附件★,可报送1:1电子扫描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吉林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名单附后)★。
所学专业对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
太原、大同、朔州、忻州、晋中★★★、阳泉、长治、临汾★、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吕梁、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广大考生:
复核通过的,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复核不通过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1. 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考全部科目(含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定于2025年1月8日-9日对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考全部科目(含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包含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等方面),填报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核查。具体通知如下★★★:
附件:1★★、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docx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疑义,请拨打举报电线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吉林考区合格人员承诺情况公示★.xls
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考区核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对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 1月15日17:00前,本人向原资格审核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超期限申请或不申请的★★★,视为对审核结论无异议。
即日起至1月15日16:00★★。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要认真阅读《资格审核注意事项》(附件3)。在规定时间前,按照属地原则,向公布的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资格审核部门电子邮箱发送生成的资格审核材料1:1比例的PDF扫描件(切勿多次重复发送),确保清晰、完整、易辨认★★★。
(三)资格审核中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情形,涉嫌违法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下载《资格审核表》(附件4),对照说明仔细填写★★★,粘贴电子照片★★★,打印后扫描★★★。
2★★.《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和《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按照合格、不合格、逾期未审核的顺序上报。不合格的,说明原因;逾期未审核的,说明情况;异议申请的,备注说明二次审核情况。
(二)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提高约束力★★★,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资格审核工作事关广大应试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我省行业人才储备,时间紧、要求高,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资格审核工作程序扎实组织开展★,提出资格审核结论,并在要求时限内及时上报审核情况和有关材料。
5★★★.党校学历学位考生★★★,毕业院校官网可查询的,提交查询页面截图;无法查询的★,提交党校开具的证明★。
按照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因2024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拟按2023年度考试合格标准暂定应考全部科目(含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变动,另行通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提示2:不得跨地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跨地域提交的,资格审核单位不予审核。
(二)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2)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
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务必于2025年1月17日17★:00前上报如下材料(切勿逾期★,以免延误后续工作)★★: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复核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资格复核,等待复核结果。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资格审核部门,原则上通过电子邮箱接收和提取资格审核材料,不得跨地域接收★★。
发现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存疑的,可以要求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现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移送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花名表,形成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2)。考试成绩,请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自行查询确认★★。